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沙市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会展名城,增强会展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功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会展项目做大做强
(一)对在我市举办的展览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展期3天以上的展览项目,根据举办届数给予不超过场租50%的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展览面积较上届增加10%以上的,补助金额按对应比例上浮,最高上浮比例为30%;国际展览项目补助金额上浮30%。单个展览项目单届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在我市举办的会期2天以上、会期住宿酒店房间达到500间夜数的商务性、学术性会议项目,根据举办届数给予不超过场租50%的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会期住宿酒店房间每增加200间夜数,场租补助上浮5%,最高上浮比例为30%;国际性会议项目补助金额上浮30%。单个会议项目单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着力培育专业会展项目
围绕我市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城市定位,培育影响力大、产业契合度高、城市文化形象(IP)鲜明的专业会展项目。对符合培育条件的专业会展项目,根据培育目标和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分类分档给予事后补助,可连续补助三届,每届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大力引进品牌会展项目和知名会展机构
(一)大力引进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知名度的品牌会展项目。重点引进“世界商展百强”“全国展览百强”、全国同行业规模排名前三、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项目和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范围等的全国性、国际性大型会议项目,根据会展规模、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对主办方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积极开展与UFI、ICCA、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支持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子公司或与我市机构合作设立会展企业,举办会展项目。
四、鼓励会展服务模式创新
(一)鼓励会展项目数字化发展。支持办展办会主体积极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提升全流程会展数字化服务能力。根据项目数字化建设投入情况及实施效果,对主办方给予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二)推动展览项目绿色发展。倡导应用节能环保技术,鼓励使用可降解材料,支持无纸化展会、可循环绿色展装、绿色交通出行、展览垃圾回收等展览项目绿色发展新方式。对符合《绿色展览运营指南》(GB/T 42496-2023)规范要求的展览项目,给予主办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五、鼓励企业境外办展和组团境外参展
(一)鼓励我市会展企业到境外自办展览,开拓海外市场。对我市会展企业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境外举办的展览项目,给予办展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二)鼓励会展企业组织我市企业赴境外参展,给予组展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六、促进会展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一)着力培育会展市场主体,促进会展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会展企业集团化发展,打造办展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和专业技能过硬的龙头会展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支持会展企业品牌化建设。鼓励会展企业和会展项目参加国际认证,对经过UFI认证的展览项目、成为UFI或ICCA会员单位的会展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引进和培养会展专业人才
(一)打造会展高层次人才集聚地。积极招引全球高端、全国一流的会展策划、项目管理类会展运营人才和团队,对新引进、新培养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会展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二)支持会展人才培训。鼓励会展领域的商(协)会、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在我市举办会展培训,构建“政、校、企、协”联合培训机制,对主办方给予补助,单个会展培训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鼓励我市会展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认证。对新取得注册会展经理(CEM)、注册国际会议经理(CIEP),以及会展设计师、会展服务师和会展搭建师等资格证书的本市会展从业人员,给予取得资格证书当期培训费50%的一次性奖励。
八、提升会展场馆服务功能
支持现有会展场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绿色场馆,优化场馆服务功能,提升参展观展舒适度。对经验收合格的会展场馆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不含场馆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办公条件、娱乐设施等改造项目)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30%,且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举办地方特色会展活动
支持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依托优势产业或特色资源,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会展+文旅商体”融合的会展活动。对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举办的特色会展活动,根据活动规模、运营成本、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优化会展活动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全市会展活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做好展会报批备案、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通关便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保障重大会展活动有序实施。根据会展项目规模,建立市、区县(市)分级响应机制。优化“星城e展”长沙会展数字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为会展活动主办方、参展商和观众提供业务咨询、备案申报、配套服务、项目评价等精细化会展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会展活动的政务服务和公共保障工作机制,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本措施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一主体符合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措施由长沙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工作。
来源: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
文章系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如有不妥,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
1阅读协议
>2设置个人信息
1.服务总则
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以下简称“平台”)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主办,为注册平台用户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会展行业信息服务。本协议规定了平台用户应享受的各种服务及必须遵守的相关事项。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协议条款才能成为平台用户。
2.用户申请方式
用户可访问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uizhouexpo.cn),并在其首页注册区进行在线注册。
用户可自行确定在本网站使用的用户名(会员帐号)和密码并须自行负责对其会员帐号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其在该会员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主办方不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3.服务变更
平台具体服务内容及方式由实际情况确定,并保留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4.入网规则
4.1用户在申请使用平台时,须提供详尽、准确的用户资料,并及时更新注册资料。如果注册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平台有权终止用户使用资格。
4.2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保证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的唯一性,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贵州省会展行业信息或其他相关信息。
4.4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遵守标准版权规定。
(c)不得以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会员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方。
4.5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平台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服务网协议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平台有权中断对其提供服务。
5.内容所有权
5.1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5.2用户只有在获得平台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6.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和法律声明,并将在平台重要页面上向用户提示变动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法律声明和服务条款的变动。
7.用户隐私制度
7.1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7.2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平台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平台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8.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平台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
8.3平台对用户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9.保障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0.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0.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服务,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0.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10.3用户对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平台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a)停止接受贵州省会展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
(b)通知平台停止对本用户的服务。
10.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平台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平台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本条款所述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法律管辖
12.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如发生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相抵触的条款将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3.其他规定
13.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4.解释权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平台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