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共六大项16条措施,涵盖专业展览、国际会议、企业出海、国际认证、文体活动、企业培育六大板块内容,形成“产业扶持+主体培育+国际合作”的全链条支持体系。
为精准回应市场需求,《政策》突出“强、广、大”三方面亮点。
一是导向性强,重点向上合元素项目倾斜,凸显示范区开放平台定位,鼓励活动内容、参与主体、合作成果紧密围绕上合组织国家间的经贸与人文交流;
二是覆盖面广,既支持国际展会、专业会议、体育赛事等标杆性活动,也兼顾中小型特色活动,支持对象既包括策展机构、赛事主办方、文旅活动运营方等专业机构,也包含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各类企业主体,体现政策的普惠性与精准性;
三是支持力度大,最高单项支持达100万元,多项措施设置上浮条款,对符合上合导向、国际化程度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给予叠加支持,激励效应明显。
《政策》制定过程中,突出上合特色和经贸导向,围绕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针对在示范区核心区内举办的会议、展览、文体活动等市场化活动,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通过组织企业出海参展、境外对接、给予展位补贴与组团奖励等系统性支持,助力企业构建跨境合作网络,提升国际竞争力。
强化会展经贸引领作用
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展览给予支持,其中,对于聚焦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经贸领域且国际化率达到20%以上的项目,支持额度上浮3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推动国际会议交流
对国际会议给予最高40万元支持,外籍参会人员占比达标且涉及上合元素的,上浮30%;“以会带展”项目可额外享受展位补贴。
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合作网络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对展位费给予省市补贴后的剩余部分补齐支持。
鼓励组团赴上合组织国家开展经贸对接,按企业数量、外方参与规模给予组团单位最高18万元支持,有关出海服务机构可参照适用。
激活文体产业消费潜力
政策对大型演出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并对中小型演出、体育赛事、文博展览、研学旅行等多种业态精准施策,构建了分层分类的支持体系。同时,对符合上合主题的优秀项目予以额外上浮支持。
国际级、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分别给予最高36万元、30万元、18万元支持;单场科技创新类赛事最高支持30万元。
对活动组织方,引进入境游客、组织研学旅行的机构给予专项奖励,上合组织国家游客、学生可享受更高标准支持。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对上合示范区内会展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000万元,给予30万元一次性支持;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企业首次超500万元,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
鼓励国际认证提升品质
在上合示范区举办的展会获UFI认证给予20万元一次性支持,会议获ICCA认可给予10万元支持,推动产业标准化、国际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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