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商务厅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会展经济促消费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现将《若干举措》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全面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会展经济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提质商品消费的能力水平,增强会展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动能,可以推动我省会展经济促消费体制机制形成示范引领,展销融合、展产融合、展城融合水平走在全国前列。2024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为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费促进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省委书记王浩提出加快打造引领消费转型升级的高地,并将展会促消费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刘捷省长提出打造“1+N”促消费政策体系,将会展经济促消费作为其中一项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若干举措》。
二、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围绕“集聚消费人口、打造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做好消费保障”四大核心任务,提出16条政策举措,形成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政策体系。
(一)工作目标
立足浙江产业、开放、市场、区位等优势,加快推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响“跟着会展逛浙江”品牌,放大会展经济促消费效应。到2025年底,推广一批会展经济促消费实践案例,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展会。到2027年,会展集聚消费人口作用充分显现,有力带动参会代表、展客商、产业从业人群向消费人口转化;消费类展会引领消费升级作用显著增强,有力带动展会场景向消费场景转化;会展同文旅商演赛等业态深度融合,有力带动会展业链条向消费链条转化。到2030年,会展经济促消费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展销融合、展产融合、展城融合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二)引育高能级会展、集聚消费人口
以提升会展能级,集聚参会代表、展客商、产业人群为核心逻辑,为消费人口转化提供支撑。共分为鼓励会展品牌化、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鼓励引育高质量项目等政策举措。
(三)发展消费类展会、打造消费场景
以推动消费类展会做大做强,直接激活消费市场为核心逻辑,推动会展场景转化为消费场景。共分为创新“展会+内外贸一体化”模式,办好展会首发首秀首展等政策举措。
(四)推进“会展+”、激发消费活力
以加快文旅商演赛联动发展为核心逻辑,进一步延长消费链条。共分为大力发展会展“票根经济”,加强会展活动与促消费活动联动,科学规划建设和使用会展场馆等政策举措。
(五)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支持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为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和政策统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企业和人才培育机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风险防控等政策举措。
三、主要特点
(一)贯彻落实高能级开放强省部署。围绕开放强省部署会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升展会影响力和拉动力”工作目标,以会展经济促消费为切口,为会展经济促开放提出具体部署。
(二)创新提出会展经济促消费逻辑路径。立足会展经济对消费的三方面拉动作用,理顺重大会展活动对消费拉动作用的工作着力点。
(三)突出政策实效。针对工作困难和市场需求,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提升展会成效评估中促消费成效评估的权重、发放配套消费券、探索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凭邀请函件便利通关、支持高校开设会展业相关学科专业等举措。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曹晨旸
咨询电话:0571-8705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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