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打造海口“无废城市”建设特色亮点,海口市商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海口市“无废会展”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向参展商推荐绿色会展服务商;会展场馆单位应提供直饮水设备,减少瓶装水提供,鼓励与会者和观众自带水杯等。“无废会展”是指将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等会展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而使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会展管理模式。全文如下:
海口市商务局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海口市“无废会展”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海府办〔2023〕2号)要求,构建我市“无废”会展品牌,打造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特色亮点,推进我市会展行业绿色升级,市商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海口市“无废会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商务局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3日
海口市“无废会展”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海口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部署,为全面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推进海口市会展业绿色发展,完成“无废会展”创建工作,助力海口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海口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无废会展”是指将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等会展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而使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会展管理模式。
“无废会展”全过程贯彻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少会展全过程中的资源使用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再利用(Reuse):多次或多种方式使用产品和材料,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提高产品使用和服务的效率;再循环(Recycle):使用可回收再生利用的材料,提高会展使用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无废会展”建设遵循政府推动、承办方管理、参展商参与、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原则。
本指导意见中的固体废物,是指会展活动全过程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建筑垃圾等。
本指导意见主要分为制度建设、支持引导、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分类与处理、宣传总结五个部分。
第二章 制度建设
会展场馆单位应建立“无废会展”管理组织机构,根据不同类型会展实际情况,履行下列职责:
在承接会展项目时,将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纳入双方合作协议,并监督会展活动举办单位落实。
建立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固体废物专项台账,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垃圾清运量、清运流向、检查情况等。按照海口市垃圾分类标准做好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并采取奖惩措施。
为相关人员提供“无废会展”有关教育和培训,指导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参展商和观众践行无废参展参会行为。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与会展场馆等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现场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主场搭建、特装搭建、参展商等重要相关方“无废会展”创建工作的协调。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制定“无废会展”创建相关方案,包括“无废会展”建设计划、各级目标及行动方案、改进方案、预算及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建立反馈制度,于活动结束后收集参展商、与会者、观众、服务者的建议与感受。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充分考虑海口市“绿色会展”奖励机制,建立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在开展“无废会展”创建工作过程中,积极创新鼓励参展商、与会者和观众等重要相关方共同参与“无废会展”创建的奖励机制。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和会展场馆单位应在宣传、广告、招商、招展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互联网及信息化媒介,积极践行绿色办公理念。
支持引导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向参展商推荐绿色会展服务商,且比例不低于推荐服务商总数的30%,保障参展商在选用绿色会展服务时有足够的选择空间。绿色会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设计、绿色搭建、信息服务等。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制定鼓励绿色搭建的方案,通过发起倡议、设置奖项、在会展活动中设置绿色展区、减免环保展台特装施工管理费等方式,鼓励参展商选用绿色方式搭建展台。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在自身负责和控制的会展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报到处、活动区、休息区等),带头使用环保展台、可重复使用的展具、道具、材料和包装箱等。展台主体、电气照明、装饰物、功能及展示效果等方面应符合SB/T 11231-2021规定的要求。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建立引导与会者和观众绿色出行的方案。倡导与会者和观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车、环保驾车参展参会,短距离鼓励骑自行车或步行;依据会展活动需要提供往返班车,提倡共享出行。
涉及餐饮提供的会展活动,会展场馆单位应在用餐场所摆放“光盘行动”标识,鼓励用餐者减少食物浪费、按需取用。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配合会展场馆单位鼓励参展商按照简约化、模块化、低碳化、安全化的原则,对展台或会场舞台的空间构造进行绿色生态、环保设计,节省材料。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配合会展场馆单位鼓励参展商对搭建材料进行绿色选材,包括但不限于:
展台、会场舞台主体结构采用能在现场进行组装的低能耗、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材料搭建。
展具外结构提倡使用无污染、拆解方便的铝合金材料;展具内结构提倡使用PVC防火板或通过(GB/T 24001-2016或ISO14001:2015)认证生产的环保性材料,可多次使用,搭建方便,样式多元。
展品或会议材料的包装物采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再生、可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环保材料,倡导减量化、易拆卸、绿色化包装。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配合会展场馆单位鼓励参展商进行绿色搭建,包括但不限于:
在满足展示需求的情况下,提倡采用现场拼装模块化、构件化方式进行搭建。
减少木质材料在搭建施工中的使用,建议木质材料在搭建材料总量中的占比不超过30%。
提倡使用LED灯具,现场节能灯具使用率不低于80%。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和会展场馆单位应积极配合推进会展活动无纸化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推行线上参会参展报名、展位预订等服务,会展招展资料、观众邀请、参展参会指南、会刊等相关资料应有电子版文件,并可通过下载渠道直接获取。
会展场馆提供LED屏幕租赁,倡导无纸化宣传。参展商或参会企业(机构)的宣传材料以LED屏幕、移动设备、二维码等电子渠道为主,纸质版为辅。提供给与会者和观众的宣传包/册中,只包含绝对必须的材料,相关文件通过线上发送。
会展活动使用电子证件或可回收证件。
会展活动利用电子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
如提供纸张,则尽可能使用100%再生纸。
会展场馆单位应提供直饮水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在醒目处设置标识,减少瓶装水提供。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做好宣传,鼓励与会者和观众自带水杯。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配合会展场馆单位在会展活动全过程减少纸巾、餐具等一次性物品使用,禁止提供或使用海南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励使用易于回收或废物再利用制成的物品。
涉及餐饮提供的会展活动,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提前告知餐饮供应商用餐者的确切人数,以避免浪费,鼓励餐饮供应商多使用当地种植和生产的产品。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优先选择“无废”供应商。如会议活动选择在海口市“无废酒店”召开。
固体废物分类与处理
依据会展项目类型,会展场馆单位应在活动地点合理设置和摆放垃圾桶,并严格遵守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含有餐厅、酒店、摊位等单元,涉及餐厨垃圾产生的会展活动,活动场地应设置三分类垃圾桶,即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
规模较小且不涉及餐厨垃圾产生的会展活动,可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即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
依据人流量大小或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在各区域灵活摆放垃圾桶,人流量大、垃圾产生量多的区域,可多摆放垃圾桶或多频次清理;人流量小、垃圾产生量少的区域,可适当少摆放垃圾桶。
垃圾桶分类标识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识》(GB/T 19095-2019)标准要求。
容易腐败,滋生细菌、产生异味的餐厨垃圾应密闭储存并做好卫生防控,保持通风。
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会展活动,须列出物品清单,统一管理,专门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处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
会展场馆的垃圾房(或暂存点)各类垃圾需按海口市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投放和贮存,分区标识明显;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分类收集并分区规范贮存。
对于中大型会展项目,会展场馆单位应依据垃圾产生情况,设立不同规模的分拣站,建立多级分拣制度,根据区域划分保洁员工作职责,确保转移出会场的各类垃圾符合收运要求。
会展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配合会展场馆单位提供专用区域供与会者和观众返还可重复使用的宣传物、证件等材料,并做好宣传。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配合会展场馆单位对参展商在布展、撤展等环节的垃圾处理作出一定的规范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参展商妥善处理搭建、拆卸施工产生的布展垃圾,将所有布展垃圾收集后放置于指定区域,并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等类别有序码放,防治二次污染,及时交由合规的单位清运处理。
会展场馆单位提供用于临时集中存放布展垃圾的区域及设施设备应符合GB/T 34395-2017中7.4条的要求。
宣传总结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联合会展场馆单位在展前、展中、展后以多方式、多渠道倡导“无废会展”理念。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会场内LED屏、宣传栏、展示牌、参展参会证件、广播等开展“无废会展”相关宣传,充分利用会场空间和相关活动让与会者和观众了解“绿色、低碳、无废”等环保理念。
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在会展项目总结评估时,应认真分析无废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进行项目复盘、工作总结和亮点提炼,并留存相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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